我公司决定召开业务培训会,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1、会议内容
(1)研究开发费的基本概念
(2)允许加计扣除的范围
(3)研究开发费的核算办法
(4)研究开发费加计扣除的程序及所需资料
(5)资产损失的概念
(6)资产损失的申报方式
(7)资产损失税前扣除的条件
(8)资产损失的证据
(9)资产损失的具体要求
2、参会人员 各企业财务经理及具体办税人员。
3、会议时间与地点:
会议定于4月13日中午12:30分在泰湖宾馆举行。 (吉林省地税局泰湖宾馆三楼会议室,地址:东南湖大路与亚泰大街交汇处)
1、办理税务登记、变更或注销税务登记 2、办理除增值税专用发票外的发票领购3、代办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或年检 4、代办电子申报数据录入5、增值税防伪税控主机共享服务(开票) 6、办理纳税申报、缴纳税款或扣缴税款报告、申报延期纳税7、代办申请减、免、抵、退税手续 8、代理制作涉税文书9、代办纳税审核出具报告书 10、建帐建制、办理帐户、兼任会计11、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纳税申报的鉴证 12、企业财产损失所得税前扣除的鉴证13、代理申请税务行政复议 14、受聘税务顾问15、进行税收筹划 16、税务咨询